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申报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四、申报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请拟申报人员及时加入“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联络群”(QQ:764281650),方便工作安排与联络。
2.网络申报
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47.95.194.118/yjyresults/a/login)上注册(全部完成作者均需注册)——学校审核通过个人信息——申报人网上填申报表——学校审核通过——导出申报表——打印申报表及准备好的附件材料——申报人持一套完整材料至科研处进行形审——审核无误后提交正式纸质申报材料。
3.纸质材料
(1)从系统导出审核通过的《申报表》,A4双面打印1式2份,蓝色胶装。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件2份(不再退回,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论文提供期刊原件1份(不再退回)及复印件2份(期刊封面、目录以及全文,其中1份复印件做匿名处理),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调研报告类成果提供全文2份(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2份(复印件即可,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请将论文类成果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的复印件附在附件材料中;调研报告类成果需提供结项证明,调研报告的申报时间具体以结项时间为准。
(4)学术译著须附原著,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5)材料按照《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装订(证明材料装订次序见附件3)。
六、受理时间
请申报人持一套完整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至科研处(服务楼412)进行形式审查,学校会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校内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准备正式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7月6日。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3565163
电子邮箱:kjc3368919@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