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享受2017年度宝鸡市扶持政策奖励资助项目(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通知
各理工科学院:
根据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申报享受2017年度宝鸡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相关扶持政策奖励资助项目(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通知》(宝市创新办发〔2018〕3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该项目通知如下:
一、扶持奖励资助对象
2017年度符合我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规定引进的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陕西省“百人计划”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2017年度引进的具有理工科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毕业回校博士除外)
二、扶持奖励资助政策
《宝鸡市引进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扶持政策》(宝市发〔2011〕17号,简称《人才扶持政策》)。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享受《人才扶持政策》奖励资助的,需填报引进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扶持政策奖励资助申请表(附表3)、个人基本情况表(附表4),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符合以上相关扶持政策规定的项目(人才),请各学院统一将相关资料于2018年4月13日前报送科技处办公室(服务楼416),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3368919@163.com。
五、几点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2.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标准,确保申报的项目和人才真实可靠,不漏报、不虚报。
3. 填写基本情况表(附表4)中“以前工作业绩”和“引进后主要从事的工作”时,需注意向宝鸡市相关产业、行业靠拢。
4.申报材料齐全(附电子稿件),一式五份。逾期不予受理。
六、附件
附件1:《宝鸡市引进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扶持政策》(宝市发〔2011〕17号)
附表3:引进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扶持政策奖励资助申请表
附表4:个人基本情况表
科技处
2018年4月10日
附表3:2017年度宝鸡市引进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扶持政策奖励资助申请表.doc
附表4:2017年度宝鸡市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