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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陕西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8 22:46:20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繁荣学术研究,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省教育厅决定成立陕西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教育厅厅长李兴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郭立宏、蔡钊利同志担任,成员为省教育厅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教师工作处、民办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科学技术处、高校学生工作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办公室主任由科学技术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科学技术处副处长担任。     

联系电话:029—88668673 

电子邮箱:kjc@snedu.gov.cn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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