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二批陕西省“科技副总”支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15 17:25:34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已启动2026年度第二批陕西省“科技副总”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满一年以上(2025年8月25日前注册)的企业,有持续研发投入,运行管理规范。不应为“科技副总”本人及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或入股企业。

2.项目围绕“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科技创新进行选题,由企业配合“科技副总”工作的科研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与“科技副总”共同推进项目实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培养科技人才。

二、申报程序

)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前,教师须自行联系并确定符合要求的陕西省内企业申报单位须完成“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发布并完成对接(签订三方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科技副总”专区进行无纸化申报,经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推荐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

)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时间:2026年9月11日9:00至2026年10月21日17:00。

2.岗位需求发布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7:00,于该时间之后提交、退回的岗位需求,将不予受理。

3.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7:00。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科技副总”支持项目。

2.“科技副总”人选应符合《陕西省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工作指引》附件1选聘要求,且同一个“科技副总”只能服务一家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上传三方合作协议等附件。合作协议有效期不少于2年并明确“科技副总”每年驻企开展工作时间。

4.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二)科研诚信要求

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严禁转包、分包。

2.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项目申报单位、“科技副总”和派出单位在申报时须签署信用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三)项目管理要求

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副总”支持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认定的项目,给予5万元财政科研经费支持。“科技副总”支持项目纳入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类别管理,项目执行期限2年。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经费支出应符合《陕西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申报教师于10月13日前需完成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系统上传材料

1.《接收企业、科技副总信用承诺书》(附件2

2.《派出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3

3.《三方合作协议》一式3份,三方签字盖章后须向科研处提交1份留档(附件4

(二)学校备案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宝鸡文理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申报表》(附件5,表中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处:若申报人为处科级干部,需要组织部和科研处共同审批,其他人员仅科研处审批;二级学院要召开党政联席会,党政领导双签)。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3

 

 

科研管理处

                                 2026年9月15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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