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提名资格。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21年(含)以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2021年度(含)以来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省奖第一完成人)。
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以下奖项提名,每人可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最高科学技术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可3人联合提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可独立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可2人联合提名。
相关要求。院士不超过75岁(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专家不超过70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不得参加提名项目的评审工作。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不得高于主责专家获奖等次。与项目完成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
专家提名的,由主责专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附件1),标题为“提名专家姓名+奖种+奖等”,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审核通过后,省奖励办发送提名号和密码。提名申请截止8月20日。
(二)单位提名
曾入选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二级)及以上的项目可由省教育厅提名;其他项目由市科技局提名。
各理工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至少推荐2个项目。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等级
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分为杰出贡献奖和贡献奖两个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专用项目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提交后,等级不得变更。
(二)评审专家回避
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2),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三)不得提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1.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 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3. 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4. 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5. 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或者有科技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形式审查不合格情况
1.论文、专利等相关成果重复使用。
2. 同一完成人在2026年度被重复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3. 2024年度和2025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又提名2026年度省科技奖。
4. 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参加会评未获奖,又以同样成果提名2026年度省科技奖。
5.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含涉密涉敏信息。
6. 自然科学奖代表性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不足2年(2024年8月1日以后发表或出版);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第一完成人非第一作者(通讯)。
7. 技术发明奖前三完成人不是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8.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整体技术应用时间不满2年(2024年8月1日以后);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许可的项目,未提交证明或证明未满2年(2024年8月1日以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未完成整体验收。
9. 在陕连续工作少于5年或每年少于6个月(2026年8月1日前)的外籍人员,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0. 2021年以来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候选人,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1. 其他不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要求的情况。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完成,纸质版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二)附件材料应与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一一对应,并在系统上传。须提供原件的部分(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替换纸质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三)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双面打印。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一律A4规格、彩印。
四、我校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一)账号分配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认真学习《202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务必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及“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情形),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完成成果登记办理等事项。
各二级学院统计本单位拟申报项目的奖种和数量,填写《拟提名项目数目统计表》(附件4)于 8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管理处邮箱(kyc@bjwlxy.edu.cn),系统填报账号统一分配。
(二)审核公示(8月24日至8月28日)
科研管理处对申报资格审核后,申报人按照模板填写公示材料(附件5)于8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处邮箱。校外合作单位由申报人联系对方单位进行公示,须提供公示链接、公示截图及公示结果说明。公示开始后,所有项目的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提名等级、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等主要公示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络填报阶段( 8月21日至8月30日)
申报人凭提名号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 (https://cgjl.sstrc.com/index.aspx),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四)纸质材料提交( 9月11日)
申报人导出审核通过后的提名书(带正式水印),按照通知要求打印装订好原件2份报送至科研管理处成果管理科(尚勤楼412),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提名书电子版以“申报人+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管理处邮箱。
提名材料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严禁私自将未脱密的涉密材料通过遮挡、Ps等方式处理后作为支撑材料。
五、联系方式
科研管理处:周瑜 18292765283
通用项目:029-87294985 专用项目:029-63923099
成果登记:029-81292863 邮箱:kjtcgc@sstrc.com
系统维护:王老师13308498863
科研管理处
2026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