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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关于软著转让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07 11:06:4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要求,现对1转让的软著公示如下:

QQ20260407-113902.png

公示期1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421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管理处成果管理科提出。

联系电话:0917-356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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