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07 10:47:07    浏览次数: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结合近期学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强化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减少潜在风险,提高使用效益,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坚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严肃查处、强化问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自查范围与方式

1.检查范围: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纵向、横向科研项目;重点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2.检查方式:采取各二级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全面自查方式。在科研项目负责人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复查,并同时梳理本单位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不足之处,形成总结报告。

三、工作流程

各二级单位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流程:登录个人账户进入财务综合平台,查询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对照《宝鸡文理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宝文理院科字〔2025〕4号)、《宝鸡文理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宝文理院科字〔2021〕98号)、《科研经费管理补充规定》(宝文理院科字〔2024〕4号)(附件1),对每个项目进行逐项核实和自查,有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情况如实填写经费自查表(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对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认真说明情况并积极主动整改的,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视情节从轻或者免于处理,在以后的检查中,未发现新问题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或自查自纠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从重严肃查处。

2.请各二级单位于1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汇总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交至科研管理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处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管理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党建华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61月6

 

 

附件1:自查对标学习文件

附件2: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查汇总表

    附件3: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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