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知识产权】关于软著转让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0 14:47:1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要求,现对1转让的软著公示如下:

QQ20251231-093646.png

公示期1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1月13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管理处成果管理科提出。

联系电话:0917-3565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