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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08 08:32:46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沿问题研究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研究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路径研究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心理过程研究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共同富裕研究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路径研究

8.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逻辑关系研究

9.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研究

10.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11.数字技术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12.各民族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研究

13.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

14.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路径研究

15.高校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研究

16.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现实状况和应对策略研究

17.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模式创新路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学院限报1项。请各学院积极整合科研团队申报,并择优推荐,于41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各一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民宗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3万字以上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附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项目结项需达到以下指标的任意一条:1、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陕西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建议》、省级机关部门创办的内参1篇;2、研究咨询报告被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1篇;3、项目负责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4、项目负责人或者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三)省社科联、省民宗委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民宗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省民宗委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会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蕴

联系电话:3565162

邮箱:kyc@bjwlxy.edu.cn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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