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陕西省社会工作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志愿者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实践研究
2.延安时期党的社会工作实践研究
3.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经验研究
4.陕西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工作服务中的创新应用与实践研究
5.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社会工作体系问题研究
6.乡镇区域的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研究
7.应对社会工作领域突发事件的危机干预模式研究
8.加强社会工作领域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研究
9.党建引领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现实效果与理论机制研究
10.推进新兴领域党团组织覆盖研究
11.加强新就业群体教育引导、服务管理研究
12.加强企业出资人、社会组织负责人教育引导和政治引领研究
13.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础保障和制度安排研究
14.新兴领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与组织凝聚力提升研究
15.探索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研究
16.新时代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新路径探索
17.新兴领域科技创新型企业党的建设研究
18.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研究
19.优化陕西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布局研究
20.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21.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监管机制改革研究
22.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在内部治理和业务开展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和有效途径研究
23.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功能型复合式党组织研究
24.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模型研究
25.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方法和路径研究
26.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研究
27.“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矛盾治理研究
28.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研究
29.实现社区减负赋能路径研究
30.“五社联动”机制的作用场景与实现路径研究
31.城市网格化治理模式研究
32.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研究
33.新就业群体、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联动嵌入社区实践研究
34.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研究
35.新时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研究
36.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路径研究
37.发挥社会善治效能,探索走好人民建议征集的实践路径
38.陕西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路径研究
39.新时代陕西志愿服务发展及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40.社会工作人才介入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的实践研究
4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社会服务体制转型发展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课题指南中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和省委社会部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每学院限报1项。请相关学院于2月5日18:00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经学院领导审核)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用于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
我校限推荐申报2项,评审结果及最终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委社会部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每个项目资助1-3万元,在项目结项后拨付。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1万字以上结题报告及5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附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研究课题要强化一线走访调研,注重与我省社会工作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研究成果要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转化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
(三)省社科联和省委社会部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和省委社会部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委社会部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和省委社会部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蕴
联系电话:18629455893
邮箱:kyc@bjwlxy.edu.cn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