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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陕西省国际中文教育专项课题”“陕西省新时代中国地域文学文化外译与国际传播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8 11:52: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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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陕西省国际中文教育专项课题”“陕西省新时代中国地域文学文化外译与国际传播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2025年度国际中文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1.“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中文教育的区域化发展路径研究

2.“一带一路”国家语言需求与国际中文教育课程优化策略研究

3.人工智能在国际中文教育中的应用与教学创新研究

4.AI生成内容(AIGC)在国际中文教材开发中的应用研究

5.中资企业海外运营中的中文需求与教学模式优化研究

6.中欧班列沿线国家“中文+职业技能”课程开发与推广模式研究

7.跨国企业职业汉语能力评估体系建设研究

8.“一带一路”工程建设中的中文技术术语标准化研究

9.国际中文教材市场化推广模式与用户需求适配研究

10.国际中文教学服务产业链的构建与全球推广机制研究

11.国际中文教育视角下的汉语规范与语言标准化问题研究

12.第二语言习得理论视角下的国际中文教学策略研究

13.国际中文教育课程思政的理念与实践路径研究

14.国际中文教育视角下的汉语本体研究

15.民间学术团体服务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陕西模式”研究

(二)2025年度陕西省新时代中国地域文学文化外译与国际传播专项课题指南

1.新时代中国地域文学翻译研究

2.新时代中国地域文化翻译研究

3.中国地域文学翻译与国际传播路径研究

4.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翻译研究

5.中国地域文学与文化翻译史研究

6.中国地域文学、文化翻译与国际传播人才培养研究

7.中国地域文学、文化翻译教学的创新发展研究

8.GenAI时代中国地域文学、文化翻译的机遇与挑战

9.“一带一路”背景下地域文学翻译的传播效能研究

10.中国地域文学翻译及国别区域视域下一带一路跨文化传播研究

项目申报人可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组织实施,面向全省高校公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巳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每学院指南一、指南二各限报2项。请相关学院于1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列出推荐顺序)各一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用于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

最终推荐的项目负责人11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1.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

2.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 11 月 1 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 2 万字的研究报告及 3000 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鼓励课题承担人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蕴

联系电话:3565162

邮箱:kyc@bjwlxy.edu.cn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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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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