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往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安排,明年上半年将组织开展陕西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为保证我校申报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申报质量,现启动我校成果申报摸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奖申报工作,摸清成果情况、重点动员,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二、成果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但未申报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网上发表除外);
3.智库报告(含公开出版的智库类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以及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4.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且主要观点为中文首发的外文成果。
四、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参照陕西省第十六届的申报通知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成果筛选推荐及其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并填写《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摸底一览表》,于12月30日前将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尚勤楼412室。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3
科研管理处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摸底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