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28 16:49:54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0年度立项但逾期未结项的所有省社科基金项目(附件1)。

二、清理结果处理

1.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对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审核未通过和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2.被终止处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处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

3.被终止或撤项处理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

三、报送材料

1.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纸质版(胶装2份,蓝色封皮)于2025年3月14日前交至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不能按照立项要求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研究工作开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说明。

四、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督促清理范围内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加快研究进度,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张蕴   

联系电话:3565162 

邮箱:kyc@bjwlxy.edu.cn

 

 附件:清理项目清单

       

 科研管理处

                                   20241028  



附件-清理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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