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榆林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已发布,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围绕十条重点产业链分为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工业领域、产学研领域,其中每一领域又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与榆林产业规划紧密结合,集中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瓶颈问题,不受理脱离产业实际的项目,项目研究课题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内容,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必须明确,项目的应用途径必须清晰、可查。其中:
(一)一般项目。重点瞄准科技前沿,支持原始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支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支持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支持提升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主导产业、新兴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应用基础科学问题,每个项目拟支持5-20万元,其中预期成果有授权发明专利、新产品,且新产品销售额达到6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助20万元。
(二)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围绕在技术短板和关键环节开展的集群技术攻关,且已有一定研究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关键技术、零部件、材料、工艺以及创新产品等研发,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延伸和集群式发展,每个项目支持30-5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相关要求。以学校为主体申报的,须有企业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且企业要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资金。其中申报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申报方向最多申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要熟悉榆林市情,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单位正式职工;申报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单位正式职工或兼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需提供兼职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从系统上提交。申报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不得申报情形。已承担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已获榆林市级财政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榆林市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立项相关要求。申报项目总预算一经提交后不得再作调整。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和协议签署时间,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五)法律责任。榆林市科技局将实行电脑随机抽查,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一经核实即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员于2024年10月16日12:00之前登录榆林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进入“榆林市秦创原创新驱动网络平台”提交申报书。
纸质材料。二级学院于2024年10月16日前填写申报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交至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党建华
联系电话:3565162
附件1.榆林市2024年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附件2.2024年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