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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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职业教育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5 16:17:33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同设立的2024年度陕西省职业教育合作研究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中华职业教育社地方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研究;

2.职业教育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职业院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4.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同创新研究;

5.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对培育新时代职业院校治理人借鉴意义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需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2.本项目拟立项5项,每项资助1万元。在项目结项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三、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3万字左右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本项目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2.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申报的方式。

1.线下申报

各申请人于7月2日前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将纸质版报送至尚勤楼414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线上申报

各项目申请人于7月3日-5日通过“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并完成提交。系统支持电话18702965906(刘老师)。

线上线下申报所填内容务必保持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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