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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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10 12:01:10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陕西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社科强省”建设目标实现,围绕省社科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省社科联设立“陕西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深入研究省社科联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改进的思路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哲学社会科学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2、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研究

3、促进我省新型智库发展提升服务党委政府决策能力研究

4、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体系研究

5、优秀智库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6、优秀社科普及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7、社科名家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8、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模式创新及质量提升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一般不加副标题。研究必须紧扣陕西省社科联工作实际,广泛借鉴外省特色做法,突出应用对策,既要明晰具体问题、阐明工作逻辑,又要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措施和制度条文。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本项目申报时经费预算按照每项资助1万元填写,具体金额以立项文件为准。

三、项目结项

1.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需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社科联相关部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社科联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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