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设立的“2023年度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课题研究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陕西艺术学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培育学科等方面,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体现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厚重的学术分量,反映现实需求、决策需求和学科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职务)人员,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且有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作为项目组成员。
2.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具备文化和旅游相关研究背景的人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3.项目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报处理。
4.申报人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或者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在研的,不得申报。
5.本项目拟立项110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具体以课题立项审批后的金额为准。资助经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给项目依托单位。
三、项目结项
1.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10000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成果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需要指定本单位人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和《论证活页》(字数不超过5000字,一式3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