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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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蒲城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15 09:05:10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2023年度蒲城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数字经济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

2.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

3.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4.文旅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5.以县域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研究;

6.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研究;

7.县域发展核心竞争力研究;

8.县域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

9.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10.县域现代特色农业研究;

11.县域新型集体经济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

可自拟题目、延伸研究方向和扩展研究内容。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本项目申报时每项按照1万元预算,具体金额以立项文件为准。

三、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需书面提交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人大财经委、蒲城县人民政府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人大财经委、蒲城县人民政府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10:30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153538049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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