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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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4 15:43:53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法学会共同设立的“2023年度陕西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研究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总体国家安全观下数据安全法治保障研究

2 .协同推进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诉源治理

3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研究

4.地方金融发展与安全的改革与创新法律问题研究

5.陕西金融促进乡村振兴法律问题研究

6 .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研究

7.高质量发展视域下陕西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法律路径研究

8 .“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9 .中国进入老龄社会的法律问题研究

10.新时代盘活农村土地(宅基地)沉睡资产法律问题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法学会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三、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2万字研究成果及不少于3千字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法学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法学会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法学会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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