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省政府参事室共同设立的“2023年度省政府参事重点调研课题研究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打造万亿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的对策建议
2.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
践创新基地申创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研究
3.“双减”背景下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改进问题研
究
4.关于打造万亿级旅游产业的思路举措建议
5.解决我省就业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服务质量的对策
建议
6.加快推进陕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7.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8.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研究
9.提升我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问题研究
10.加快培育建设科技型领军企业的对策和机制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
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三、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 15日,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调研报告及5千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简缩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政府参事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政府参事室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政府参事室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