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就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南另行发布)
(二)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含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点产业链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三)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
(四)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项目、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项目、“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五)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公布)。
二、支持重点
(一)优先支持在秦创原总窗口(西咸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等孵化载体落地的项目。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
(二)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拟上市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等申报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三)优先支持联合国内外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省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四)优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合作,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应由企业牵头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学校批准兼职和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业领域一般项目、农业领域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一般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软科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组成员姓名、依托单位名称、合作单位名称等),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定向委托项目)。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人才类(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为人才类的,可申报除人才类以外的其他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科技发展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四)诚信要求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禁转包、分包。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二级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附件)。
四、申报程序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系统申报时间
2023年5月8日9:00至2023年6月8日17:00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通过申报系统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打印纸质版提交学院;学校组织打磨论证和形式审查,反馈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修改提交定稿,学校审核通过后(已提交到省科技厅),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对照“申报要求”进行初审,于6月9日将申报书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科研管理处项目科(服务楼414室),用于项目打磨论证和形式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重大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2.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3.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重大重点项目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
4.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3号),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项目、“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
5.鼓励各类计划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岗位,50万以上的项目须设立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6.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和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报时,应积极与企业联合申报。
联系人:党建华 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科研管理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