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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3 10:38:19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理论研究,为陕西革命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课题

1.革命文物融入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研究

2.陕西革命文物的调查数据挖掘与资源价值研究

3.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发展研究

4.陕西长征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研究

5.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三、申请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2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3.凡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项目申请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申报。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课题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专题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向我办提交。文章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表。所有成果须标示“2023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专项项目”字样。

5.每个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202356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联系电话:356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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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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