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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6 14:44:23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与类别

1.申报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重视调查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2.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设立研究题目(见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名称必须与公布的研究题目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设研究题目,由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研究领域与范围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申报之列。

2.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涉及14个分支学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等。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中列出的14个分支学科填写相应学科。

3.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领域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4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三、课题申报人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3.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4.青年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5.课题申报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6.已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课题的申报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7.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选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

五、申请方式及程序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电子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网络集中申报。课题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陕西教科研网”(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附件2。申报人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需认真填写,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将不能退回更改。        

系统填报时间:20234100时至510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

2.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在“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需登录系统导出带水印的《评审书》和《活页》,将纸质版《评审书》(一式1份,双面,A4左侧装订)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要求,需缴纳课题评审费每项200元(必须现金支付)服务楼414室,由学校汇总后,统一送交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邮箱:kyc@bjwl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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