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同设立的“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
论述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研究;
3.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
4.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研
究;
5.运用陕西红色资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话语体系构建研究;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研究;
8.陕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高质量发展研究;
9.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
究;
1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
究;
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
究;
1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形象建构与传播研究;
1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互联网体系和路径研
究;
14.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
究;
15.陕西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法制化保障研究;
16.陕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研究。
本次课题设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本课题立项后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三、项目结项
1.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 31日,需书面提交3-5万字研究成果及2000字左右的研
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民宗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民宗委在课题立项后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民宗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民宗委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林业局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3年3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