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共同设立的“2023年度陕西省党史重点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安精神、照金精神和西迁精神重
要论述研究;
2.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陕西实践研究;
3.“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4.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正确认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
究;
6.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问题研究 ;
7.各个历史时期陕西重大党史事件、党史会议和重要党
史人物研究;
8.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陕西奋斗成就、重要经验研
究;
9.陕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
验研究;
10.党史党建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研究。
本次课题设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本项目拟设一般项目15项,每项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三、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1日,书面提交3-5万字党史研究成果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委党史研究室在项目立项后指定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组主持人或成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林业局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3年2月27日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