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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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榆林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1 08:41:58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榆林市社科联共同设立的2023年度榆林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本项目按照重大、重点、一般分别给予2-5万经费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三、项目结项

1.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 日,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成果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缩减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榆林市社科联在课题立项后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榆林市社科联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林业局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3年2月19日上午9:30-10:30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3年2月11日

附件3:论证活页.doc

附件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1:课题指南.doc

附件2: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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