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共同设立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2.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5.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6.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
7.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8.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9.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0.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11.推进城镇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12.建设西部陆海通道,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3.推动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14.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5.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6.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7.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根据以上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未承担本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
2.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三、项目结项
1.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本项目成果应为研究报告,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文字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根据需要参与并及时提出相关要求,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项目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林业局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