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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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一带一路”背景下西安国际形象塑造与传播系列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30 16:13:48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西安市外事办共同设立的2022年度‘一带一路’背景下西安国际形象塑造与传播系列研究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方向

1.开展西安国际形象塑造与传播系列研究,助力西安塑造良好国际形象,提升国际影响力;

2.通过塑造和传播西安国际形象,助力西安补齐对外开放不足的短板;

3.通过加强西安国际形象塑造与提升,让西安成为世界读懂中华文化的窗口,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课题申报者可参考选题方向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中的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西安市外事办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相关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经验;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在研的不得申报。

2.项目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项课题。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3.本项目拟立项25项,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三、项目结项

1.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成果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突出政策落地、数据运用,能够指导社会实践。

2.本项目成果将结集公开出版。省社科联、西安市外事办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3.出版社审核确认后即可结项,省社科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社科联、西安市外事办根据需要参与并及时提出相关要求,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未经省社科联、西安市外事办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研究成果》(字数1-2万字,一式1份)、《研究成果简缩版》(字数5000字,一式5份)及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余材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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