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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陕西省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1 10:30:26    浏览次数:

理工科学院: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批陕西省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本年度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企业或企业性质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可作为参与单位申报。请理工科学院组织已经注册成立公司的教师积极申报,同时积极动员与企业有合作基础的教师,主动联系企业参与申报,将科技厅通知要点摘录如下,通知全文详见附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性质的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省内外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作为参与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

3.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能为项目的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提供支撑,从技术、平台、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项目负责人和成员

1.“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采取“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负责模式。牵头申报的企业应建立工程师队伍并明确首席工程师,联合申报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建立科学家队伍并明确首席科学家。首席科学家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人员。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负责统筹科学家队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结题情况良好。

2.“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成员数量一般在6至15人(不包含首席科学家和首席工程师,其中工程师队伍人数占比应超过50%),成员专业结构(或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应与项目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项目执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成员。

详细的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查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批陕西省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附件1)。

联系人:党建华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联系电话:13709175795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批陕西省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批陕西省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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