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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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30 16:14:15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省政府研究室共同设立的省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重点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指南

1.我省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2.大力发展乡村特色经济、带农经济、集体经济,促进我省乡村振兴问题研究。

3.我省粮食种植提质增效问题研究。

4.西安都市圈建设带动关中科技赋能创新升级研究。

5.我省实现双碳目标转型成本及操作风险研究。

6.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问题研究。

7.发挥秦创原总窗口作用,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问题研究。

8.依托比较优势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研究。

9.RCEP视角下陕西自贸试验区发展研究。

10.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研究。

课题申报者可参考研究方向自拟研究题目。题目要求有针对性,突出问题导向,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中的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未承担本年度省社科联各类研究项目。

2.本项目申报时经费预算按照每项资助1万-2万元填写,具体以立项文件为准。

三、项目结项

1.本研究课题周期: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课题结项需书面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及4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简要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课题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政府研究室相关处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并于2023年3月底进行中期评估。

3.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政府研究室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和《论证活页》(一式5)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科研管理处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论证活页.doc

附件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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