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2年开始,启动了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成果出版、发表或使用时间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成果必须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课题成果。
(三)成果形式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科研论文和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三种形式。课题成果如包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
(五)申报人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六)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成果为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教辅类成果。
4.已获得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二、申报程序 此次为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数量为5项。
(一)申报人须在7月8日16:00前,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纸质版《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不返还)、有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其中,《申报评审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评审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其中汇总表文件名应以“学院+姓名+优秀成果奖报送汇总表”命名;成果申报评审书以“宝鸡文理学院+姓名”命名。
(二)学校需在7月12日前完成评审推荐
1.组织资格初审和评审。科研管理处对照“成果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初步提出拟推荐名单。
2.公示上报。科研管理处通过校园网对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省上评审。
3.推荐上报的每项成果需缴纳评审费200元。申报人须将费用汇至省教科院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粘贴在纸质《申报评审书》的最后一页。汇款时务必注明“宝鸡文理学院+申报人姓名(成果)”字样,并简要写明成果申报人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信息。
户 名: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账 户:3700021609088318083
开户行:工行西安小寨支行
交费联系电话:029-85370508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管理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周瑜
联系电话:0917-3565163
电子邮箱:kyc@bjwlxy.edu.cn
附件:1.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