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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法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1 16:27:00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和陕西省法学会共同设立的2022年度法学课题研究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政法工作要点,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共安全、涉外法治、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共同富裕等方面,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指南

1.地方非法集资处置协作机制研究;

2.陕西省新冠疫情常态防控下的个人信息管理与保护

法律问题研究;

3.“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的实践探

索与思考;

4.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研究;

5.市域社会治理中地方政府应急决策研究;

6.生态文明促进法立法研究;

7.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及其破解;

8.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问题研

究;

9.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的网络文化安全研究;

10.破产重整中公司治理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上列示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可自行确定,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申报要求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合作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法学会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2.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法学法律工作者或有相关研究背景的人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3.项目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4.申报人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在研的,不得申报。

5.申报时项目总经费按照1万元填写,具体以立项文件为准。

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法学会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法学会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法学会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和省法学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请人于2022年6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1份报送至服务楼4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电子邮箱:KJC3368919@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22年61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论证活页.doc

附件3: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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