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22〕学字 2号)文件精神,由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要求
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工作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统计资料、一般性试验报告、调查报告等,不予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为我校科技工作者,或在我校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每篇论文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三)参评学术论文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
(四)凡属下列情况的不能申报:
1.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论文;
2.著作权有争议的论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论文;
4.其他按规定不能申报的论文。
三、评选范围
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鼓励申报符合陕西实际,支撑引领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促进“两链”融合、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优秀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四、注册和申报
1.申报人通过省科协网站进入“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系统”(以下简称“评选系统”),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封面和表一,并选择初评单位。
2.论文作者排序要按照论文发表时的顺序填写,论文所属的一级和二级学科应按照国家学科分类标准填写汉字和代码。
3.表二需打印后由作者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表三由作者聘请三名教授级同行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后填写意见。表二和表三填写完成后由申报人将文件转换为PDF格式上传“评选系统”。
4.申报论文如果在境外杂志上发表,填写《评审书》时应将论文题目、摘要译成中文。并提供登载论文国际刊物的封面、主页、目录等的复印件(在目录中相应文章处标记记号),或者提供论文的国际标准数据库链接。相关证明材料转换为PDF格式,上传至“评选系统”。
5.申报参评论文应提供发表论文时该期刊的影响因子证明材料,以及国内外检索机构出具的论文他引频次证明材料。
6.符合陕西实际,在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的论文,应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7.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宝鸡文理学院科学技术协会,工作单位统一填写宝鸡文理学院。
五、材料报送
论文的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申报者在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评审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管理处,电子材料发送至kjc3368919@163.com。 提交材料包括:
1.《评审书》;
2.发表论文;
3.同期刊物封面;
4.刊物主页;
5.刊物目录;
6.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影响因子、查新证明;
7.查新单位资质;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周瑜
联系电话:0917-3565163
附件:1.陕西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
2.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
科研管理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