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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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08 18:09:41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必须为2022),并反复打磨修改后将定稿提交二级学院。 2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需完成校外专家对项目的论证打磨润色工作,并于2月20日至21日将修改后的《申请评审书》定稿(WORD格式)和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统计表(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 3月6日前,科研处完成校级层面的项目论证打磨、形式审查及评审工作。

3. 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没有个人账号上传权限,由学校科研管理处统一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15353804962

 

 

                                               科研管理处

                                            202228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docx

附件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doc

附件1: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6:二级学院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统计表.docx

附件4:教育部2022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5: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专项任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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