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清理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检查范围
省社科基金2017、2018、2019年立项但逾期未结项的所有项目(见附件1)
二、清理检查要求
1.2017年立项项目是本年度清理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研究进度,于6月10日前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见附件3)。
2.2018、2019年立项未结项项目已经逾期,项目负责人要尽快按要求办理结题,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常年受理,结题材料准备好后随时上报科研处。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结题的,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须提交《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经省哲社办批准后方可延期,应用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基础研究项目延期不得超过2年,否则作终止处理。
三、清理检查结果处理
1.本年度清理项目(2017年立项项目)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
2.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被终止处理的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清理处理结果,收回已发放的项目科研奖励金。项目负责人4年内、项目第二参与人2年内不能参加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结项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通知并督促未结项项目负责人做好清查工作,汇总填写《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清查表》(附件2),于4月2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服务楼414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科研管理处
2022年4月12日
附件2:2017-2019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清查表.xls
附件1:2017-2019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检查名单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