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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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2 11:44:55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本年度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

三、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四、申报工作安排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管理系统登录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3月10日,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系统填报。

 

联系人:杨宏伟(服务楼414室)

联系电话:3565162 15353804962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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