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工科二级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办发〔2021〕75号),现就我校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我校申报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分为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申报条件如下: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二)青年科技新星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3.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三)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阶段: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2),各学院审核无误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附件4),于9月6日11:00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科研管理处(服务楼4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3368919@163.com。
2.校内评审及公示:2021年9月7日-9月12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中“推荐单位”填“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中“归口管理部门”填“陕西省教育厅”。
2.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3.相关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联系人: 周瑜
联系电话: 3565163
科研管理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