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鸡市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宝市科发〔2021〕26号),现就我校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青年科技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报当年的1月1日未满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科技成果:在科技成果管理部门登记,并获得市级以上政府或厅局级以上部门奖励的各类成果;由国家专利技术管理部门登记、授权,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的专利技术成果;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影响较大的科学技术专著;省部级以上科技期刊、学术会议发表的,而且被大量应用或引用的专业论文、试验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
4.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由有关部门和受益单位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荣誉奖励:获得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科技工作荣誉奖励证书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证书可作为评选条件参考依据之一。
6.已获得国、省级人才项目支持者,如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青年人才、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不在入选范围。
7.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荐人选予以倾斜。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1.符合条件人选填写《宝鸡市青年科技新星推荐表》(附件1),封面推荐单位为“宝鸡文理学院”;各二级单位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写《宝鸡市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各二级单位统一于2021年8月30日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服务楼412),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按《推荐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336891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公示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
4.推荐数量不限,相关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商业秘密。
联系人:周瑜
联系电话:18292765283
科研管理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