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8 11:09:22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师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我校将启动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

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经济、政跑、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种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项目类别

1.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究项目。

2.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3.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究项目。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需符合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岁;重点研究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究基础。

)承担省教育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科研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五)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各学院和研究平台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申报数量

1.一般专项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原则。文科各学院限定3项,理工科各学院限定2项。

2.重点科研项目2010年前挂牌重点实验室,或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60%的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结题率60%以上的重点实验室2010年后挂牌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2011协同创新中可申报3—5项由所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列出推荐顺序学校择推荐。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立项计划。

3.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二)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和科研平台组织评审推荐

申请人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所在学院或科研平台

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下载地址:

http://kygl.sneducloud.com/fileupload/listFileUpload.action(“相关下载”处,不需登录系统)

各类科研项目成果要求见附件。

二级学院及科研平台完成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事宜,并于1225日前将限定数量的不同类型推荐项目资料报送科研处。纸质版包括《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分别装订)、《**学院/平台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评审总结报告(对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总结)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kjc3368919@163.com

2.学校组织评审

1228日前,学校完成项目的校级推荐评审

3.系统填报

学校评审通过后,科研处为项目负责人分配账号,项目负责人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所有类型项目填报时间截止202115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报送

科研处系统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许小莉  杨宏伟          话: 3565162

    

   

                                       科研处                               

                                                      20201218 


附件1:项目申报预期成果数量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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