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8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8号),我校将启动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3.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二)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二)各学院和研究平台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预期目标成果要求:

1.专项项目预期成果为核心期刊至少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

2.人文社科基地项目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研究目标要明确,必须与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

3.重点实验室项目核心期刊至少2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申报数量

1.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择优上报”的原则。文科各学院限定4项,理工科各学院限定2项。

2.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省级研究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开展的、与研究平台方向一致的科研项目,实行“个人申请、平台评审、择优推荐”的原则,每个理科平台择优推荐5项,每个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择优推荐5项。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3.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实行自主申报,不限项。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二)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和研究平台组织初审:

1)专项项目:个人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填写《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4)、《活页》(附件2或附件5),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所在学院。

二级学院于11月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事宜,并将限定数量的推荐项目资料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包括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2份(夹在申请书内)、评审总结报告(对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总结)。

2)重点科研项目:个人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填写《申请书》(附件3或附件6)、《活页》(附件2或附件5),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所在研究平台,由研究平台组织评审。

研究平台组织评审后,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2份(夹在申请书内)、评审总结报告(对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总结,列出推荐顺序)于11月2日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不参加评审,各学院于11月5日前将申请汇总表报备至科技处。

2.学校组织评审并上报。

11月6日前,学校完成项目的校级评审。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19年11月10日17:00;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8日17: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含《**学院/平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的附件材料须含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同书、相关专利

(三)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平台统一组织报送。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2日送至指定地点;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20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社科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方式:

许小莉 3566231

社科处联系方式:

杨宏伟 3565163

科技处 社科处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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