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使用科研管理系统核算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70-01-01 08:00:0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18年科研奖励核算工作将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2019年1月,科技处、社科处发下了《关于试用科研管理系统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全校教师录入2018年科研项目、科研论文、著作、专利等信息,结合试用实际情况,我们对系统进行了优化,现需要对已录入信息中的不完整部分进行补充,对未录入信息进行新增。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进入系统后,点击右上角“齿轮”形状按钮,在“个人资料”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行政人员请在个人基本信息中正确选择“科研单位”,“科研单位”属于二级学院的,其科研成果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科研单位不属于二级学院的,其科研成果审核工作由社科处负责。

二、教师完善、补充个人2018年科研成果信息(包括论文、项目、奖励、著作、专利等所有类别的成果)

1.凡是在2019年1月系统使用时填报进系统的科研成果,需要补充完善以下信息:

1)请各位教师进入系统点击“我的成果”,对2018成果进行补充。点击“编辑”按钮,在“发表刊物/论文集”栏目中重新输入期刊名称信息(期刊名必须规范),系统将自动识别出期刊的级别。

2)SCI、SSCI、EI、ISTP等外文论文、光明日报、人民日报发表的论文,必须将检索证明、论文首页、报纸论文截图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无需添加“知网检索链接”。其他级别的论文必须添加“知网检索链接”(链接地址应为知网该篇论文页),凡知网未收录的,不登记,不作为奖励核算依据。

3)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需要在附件中上传转载期刊封面、目录和转载文章首页,并在系统中准确选择转载类型(全文转载或摘要转载)。

4)著作类成果必须将著作版权页作为附件上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必须上传电子版附件。

5)美术作品参展,美术、音乐作品获奖,体育赛事获奖,请在获奖名称里详细写明颁奖单位及获奖等次,并将相关证书作为附件上传。

2.未录入的2018年科研成果请及时新增,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3.2018年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由科研管理部门直接导入,请教师核对是否正确,如有问题,科研秘书汇总登记,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统一修改。

三、科研秘书审核2018年科研成果

1.2018年审核状态为“机构通过”的论文、著作数据,点击“审核”,选择“审核不通过”。此项操作结束后,教师才能够修改已提交的成果内容。

2.点击科研论文的电子附件或知网链接,查看作者排序是否与系统填报相符;查看系统填报的“学校署名”选项是否与知网信息(或检索证明)相符;如无问题点击审核通过。如发现不一致,系统审核不通过,请教师再核对。

3.无账号、密码的新进教师请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

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核算的依据均以科研管理系统中信息为准,各位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时限完成成果信息的录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应高度负责,审核教师填报的信息,确保核算依据的准确性。

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0日24时。

科技处联系人:李波,3566231

社科处联系人:邓超,3565163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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