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发展“三个经济”,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找准影响和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短板和弱项,深化军民、部省、央地融合创新,省科技厅在充分征集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2020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涉及领域: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合作领域
科技厅受理处室:高新技术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单独另发)、企业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单独另发)。
科技厅受理处室:基础研究处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明确条件要求)。
科技厅受理处室:成果转化处、区域创新处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科技厅受理处室:政策法规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人事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处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与外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我校应为第一单位,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各自任务分工,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指南发布之日起未办结验收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是或者申报类别是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的除外);
3.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
4.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5.项目负责人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
(三)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四)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上述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一)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6月24日9:00——7月15日,进入系统下载空表,撰写申报书;
2.7月16日——7月25日,校院二级打磨申报书,修改申报书;
3.7月26日——8月1日,系统填报;
4.8月2日——8月4日,学校审核并提交申请书。
请项目申请人及各学院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受理截止日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四)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
(五)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预算说明
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时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
(二)其他说明
1.重点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国际合作基地;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必须依托陕西省及国家重点实验室;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省级科技智库或软科学研究基地。
2.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以企业为主导进行申报。企业申报原则上应是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业。
3.鼓励民营企业、支持军工配套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申请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大、重点、杰青项目)、科技创新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进行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常年开放,评审专家原则上只从专家库中选取。
5.重大重点项目不附查新报告,在确定立项前由省科技厅委托机构统一查新查重。
6.鼓励联合省外、港澳及台湾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各类各级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教师专业特点和研究方向组织好申报工作,尽早完成申报书撰写,并聘请专家进行打磨润色。请申报人员及各学院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切实做好此次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联系咨询
科技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566231
社科处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3565163
附件: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1.pdf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pdf
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3.pdf
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4.pdf
科技处 社科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