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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30 09:50:42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推荐类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科普类共四类。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奖励。

1.不属于本奖励范围的成果;

2.已获过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地市)级奖励的成果;

3.已向同级其他部门推荐奖励的成果;

4.理论成果出版、发表后在学术界引起重大争议的成果;

5.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有争议的,或未经合作单位同意推荐的成果;

6.成果获得政府各级各类计划项目支持,但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的;

7.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8.下列项目暂不列入科普作品项目的奖励范围:

1)科普论文;

2)科普报纸和期刊;

3)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

4)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

5)科幻类作品;

6)科普翻译类作品。

二、申报者及完成人资格要求

(一)凡我校教师独立或主持完成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均可作为申报者申报本奖励。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申报者或参与者申报一项奖励。

(二)成果完成人员(申报奖励的参与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论文的署名作者、专利的发明人等),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推荐材料中须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每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1人。

(三)将外单位参与者作为成果完成人的,须将该单位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并在纸质版推荐书中加盖其单位公章。

(四)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如果合作人不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评奖,需要提供一份放弃声明,该声明须作为附件材料。

(五)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须提供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撰写的《主要完成人排序说明》(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课题组根据主要完成人的贡献度,对完成人的排名顺序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协商,最终确定的完成人顺序是***,须申报者亲笔签名确认),该说明须作为附件材料。

三、申报成果要求

(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930,并且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每项推荐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15篇,其中80%的代表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我校,其余代表作第一完成单位应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参与报奖。

(二)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930,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三)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930,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科普类:重点推荐原创性和科学性突出,出版质量、发行数量和普及程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普及面和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作用的科普成果。科普项目名字直接采用科普作品名称,作品应为2018930前公开发表的十年之内的作品,推荐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以及相关评价证明和传播引用情况证明。

(五)申请奖励的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凡未结题的项目不得作为支撑材料出现在推荐书或附件材料中。

四、推荐书填写要求

(一)推荐书是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请申报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电子版推荐书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完成,书面推荐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应当一致(书面推荐书均带有水印)。

(三)申报者请请科学准确填写推荐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可接受等级”等影响评审结果的重要内容。“可接受等级”将作为授奖结果的重要参考,正式提交不可更改,请审慎填写。

五、附件材料要求

附件是支持、证明推荐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推荐书内容相应整理。附件合计不超过60页。

(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1.主要论文、著作(限15篇,仅附首页);2.论著的检索收录证明、被他人引用情况证明;3.科学评价证明。

(二)技术开发、发明、推广:1.成果评价证明;2.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3.相关技术资料。

(三)软科学:1.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2.成果评价证明;3.采纳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四)科普类:应提供出版图书及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国内外重要出版物中引用该作品的材料,专家、学者、教育工作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的评价证明,或该作品被其他传播方式使用的证明等。

注:科学评价证明包括: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成果重要科学发现点(观点、结论)的学术性评价意见,或者验收、评审、鉴定等第三方评价结论。

成果评价证明包括:评审、检测、验收、鉴定、专利证书等。

相关技术资料包括:研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查新报告、发表著作、论文等。

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红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应用证明须提供原件,可以在系统打印后盖章完成,也可以用原件替换系统打印出的相对应部分。

六、申报程序、时间及要求

本年度申报工作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账号、密码请咨询科技处

(一)申报程序:

1.成果完成人在线填写推荐材料,提交至第一完成单位。

2.第一完成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教育厅。

3.通过审核的成果,由申报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推荐材料。

4.完成人、完成单位签字盖章后由第一完成单位送省教育厅指定地点。

(二)申报时间

申报人应于2019102524时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

(三)上交材料要求

书面推荐书(含附件)一式2份。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胶装,不需另加封皮。科普类项目还需提供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2套。申报者应于201911118点前将纸质材料送交至服务楼416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0917-356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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