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5-06 16: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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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资处《关于进行待报废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进行待报废资产统计的有关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2016年12月31日以前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科技处的资产(即资产信息登记在科技处账上的资产)(见附件),如果符合报废条件的,请资产使用人、使用单位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处置。
附件:
科技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