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15号),我校将启动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3.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二)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各学院和研究平台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五)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七)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八)预期目标成果要求:
1.专项项目预期成果为核心期刊至少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
2.人文社科基地项目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研究目标要明确,必须与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
3.重点实验室项目核心期刊至少3篇,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申报数量
1.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院系初审、学校择优上报”的原则。文科各学院限定4项,理工科各学院限定3项。
2.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省级研究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开展的、与研究平台方向一致的科研项目,实行“个人申请、平台评审、择优推荐”的原则,每个理科平台择优推荐5项,文科平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择优推荐5项,列出推荐顺序。智库内涵建设项目3项。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3.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实行自主申报,不限项。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二)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和研究平台组织初审:
(1)专项项目:个人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填写《申请书》(附件2或附件5)、《活页》(附件3或附件6),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所在学院。
二级学院于11月9日前完成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事宜,并将限定数量的推荐项目资料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包括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2份(夹在申请书内)、评审总结报告(对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总结,列出推荐顺序)。
(2)重点科研项目:个人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填写《申请书》(附件4或附件7)、《活页》(附件3或附件6),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所在研究平台,由研究平台组织评审。
研究平台组织评审后,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2份(夹在申请书内)、评审总结报告(对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总结,列出推荐顺序)于11月9日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不参加评审,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申请汇总表报备至科技处。
2.学校组织评审并上报。
11月15日前,学校完成专项项目和重点科研项目的校级评审。确定上报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6日--11月17日18点前,按照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书报送科技处、社科处。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专项申报材料一式2份,该类项目申请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于11月19日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同时报送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由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组织申报,评选出3-5项并给出优先申报次序,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7份于11月19日统一报送科技处、社科处。
3.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自主申报,申请人于11月17日18点前完成系统填报,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并于11月19日将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同书)一式7份交至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社科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小莉(科技处) (社科处)季敏
联系电话:3566231(科技处)3565163(社科处)
电子邮箱:(科技处)kjc3368919@163.com
(社科处)baowenliskc@163.com
附件2:2019年教育厅专项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
附件3:2019年教育厅自然科学专项---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活页.doc
附件5:2019年教育厅专项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doc
附件6:2019年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7:2019年度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书.doc
科技处 社科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