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18〕人字 4 号),现就我校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科技工作者。
1.认真从事科学研究取得良好成绩。
2.围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在科普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科技精准扶贫工作中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成绩显著。
4.面向基层、服务社会,推动把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二、评选范围、名额分配
1.推荐范围。符合评选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2.名额分配。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名“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
2.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各二级学院应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4.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人选被投诉,推荐单位及人选所在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5.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推荐工作程序
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科技处(服务楼416),电子版发至kjc3368919@163.com。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公章;
2.《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3.《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4份;
4.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附目录,内容为推荐人选《“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1—2张(电子版,用人选姓名作为照片名)。
联 系 人:李波
联系电话:3566231
附件:
科技处
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