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智库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为了提升高校服务政府决策咨询的能力,省教育厅将在2018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里单设一批智库研究项目。有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高校可申报2项。项目申请者可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研究方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国家政策需求出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以量化数据为基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3.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已出版或已被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5.此类项目申报采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形式,网上填报。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申报数量
1.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院系初审、学校择优上报”的原则。文科各院(系)限定4项,理工科各院(系)限定3项。
2.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省级研究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开展的、与研究平台方向一致的科研项目,实行“个人申请、平台评审、择优推荐”的原则,每个理科平台推荐数量为5项,文科平台推荐6项(其中智库研究项目1项)。
3.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实行自主申报,不限项。
(二)申报程序
1.院系和研究平台组织初审:
(1)重点科研项目:个人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填写《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重点实验室类别)、《活页》,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所在研究平台,由研究平台组织评审。
研究平台组织评审后,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2份(夹在申请书内)、评审总结报告(对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总结,列出推荐顺序)于10月11日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
(2)专项项目:个人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填写《申请书》(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类别)、《活页》,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所在院系。
院系于10月1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事宜,并于10月11日将限定数量的推荐项目资料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包括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2份(夹在申请书内)、评审总结报告(对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总结,列出推荐顺序)。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项目申请人于10月19日18点前完成系统填报,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并于10月23日将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同书)一式7份交至科技处。
2.学校组织评审并上报:
10月17日前,学校完成专项项目和重点科研项目的校级评审。确定上报的项目负责人于10月18日--10月19日18点,按照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并于10月20日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专项项目一式2份,重点项目一式7份。
三、申报原则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重点科研项目还应受过省教育厅资助。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4、按照教育厅要求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
5、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可申报服务地方专项。
6、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
2、专项项目核心期刊至少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
3、人文社科基地项目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 研究目标要明确,必须与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
4、重点实验室项目核心期刊至少3篇,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地点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同书)一式7份,由申请人本人于2017年10月11日报科技处。
2、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专项申报材料一式3份,该类项目申请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于2017年10月11日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由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组织申报,评选出3-5项并给出优先申报次序,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7份于2017年10月13日统一报送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