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推荐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专家、社科普及作品和社科普及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9 06:23:3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专家、社科普及作品、社科普及基地和社科普及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陕社科联[2015]23号)精神,现将我校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科普及专家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科普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科专家;

2.热心科普工作,求实创新,甘于奉献,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社科专家;

3.在高校、党干校、社团及社科研究机构中,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教育,以及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满3年以上且有一定影响的知名社科专家;

4.在“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社科专家下基层”、“长安讲坛”、“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学术交流等其他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科专家。

(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评选条件

1.在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思想性、科学性、可读性强,具有陕西特色的著作、画册、调研报告及其他科普作品;

3.普及面广,受到广大读者欢迎和好评的科普读物。

(三)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奉献、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的社科工作人员;

2.在高校、党干校、社团及社科研究机构中,从事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满3年以上的社科工作人员;

3.在组织“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社科专家下基层”、“长安讲坛”、“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学术交流等其他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参评材料要求

1.申报参评者请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

2.申报参评“优秀社科普及专家”者,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撰写或编写社科普及读物的附件材料,参加长安讲坛、科普宣传、科普下基层、专题报告等活动的照片和文字材料,并附申报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照片;

3.申报“优秀社科普及作品”,需提供公开出版的作品三套及作品简介或实用推广介绍材料(1000字以内);

4. 申报参评“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需附申报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照片;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

请申请参评者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名家推荐表

2.    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推荐表

3.    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推荐表 

 

 

科技处

  2015年6月29日 

 

附件【附件1(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附件2(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推荐表).doc

附件【附件3(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