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0-19 0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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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度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范围:2014年12月之前立项未结题项目。
2.程序及要求:
(1)对照合同书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2)其中,《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决算表、论著复印件及采纳证明等资料。《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中验收委员会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三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3)提交材料至科技处:《验收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装订一式两份,《验收证书》一式四份。
3.注意事项:
(1)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每年度6-7月份集中办理一次,本年度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未结项课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3)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延期三年未结项项目,在科研认定中不予赋分,并收回项目经费归学校统筹管理。
附件1: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2: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附件3:项目延期审批表
科技处
2015年6月11日
附件【附件3:项目延期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