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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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8 11:04:2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1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科学技术奖申报范围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申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奖励。

1.不属于本奖励范围的成果;

 2.已获过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地市)级奖励的成果;

3.理论成果出版、发表后在学术界引起重大争议的成果;

4.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有争议的,或未经合作单位同意推荐的成果;

5.成果获得政府各级各类计划项目支持,但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的;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二、申报者资格及申报成果条件

(一)申报者资格

凡我校教师独立或主持完成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均可申报本奖励。

(二)申报成果条件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申报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日,并且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

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申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3.软科学类:重点申报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4.以上各类申报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三、申报材料

1.凡申报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

2.凡申报评奖的成果必须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为正式出版的著作、学术论文(不超过15篇),学术论著的检索收录、引用证明、科学评价等。

(2)技术开发、发明、推广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类,包括成果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相关技术资料等;成果评价证明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证书、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的审批文件。相关技术资料包括研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查新报告、发表著作、论文等。

四、申报注意事项及申报时间安排

1. 科学技术奖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申报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

2.申报成果中有外单位人员的,必须在申报书首页完成单位中写明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3.主要完成人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4. 推荐书与附件材料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一式6份(另交电子版1份)(附件材料的原件由省教育厅审核后,退回),不要另加封面或塑料皮,请在2013年2月20日送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5.根据学校申硕工作安排,化学、地理学、数学、物理学科至少申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5项以上。

附件:《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请在下载专区--科研奖励申报资料中下载)


科 技 处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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